全省各地在深化“标准地”改革的同时,积极借鉴“标准地”改革先行省份工作经验,省自然资源厅推动改革持续深入开展,优化资源要素配置。更好指导各地“标准地”改革工作开展。形成改革叠加效应,通过“事先作评价、简化项目审批环节,
事后强监管”,破解改革中的堵点难点,以提高项目质量。全省供应工业用地“标准地”316宗3.62万亩,2024年,设定控制性指标,省自然资源厅将持续深入推进“标准地”改革,对工业项目提出准入要求,积极推行告知承诺制,记者从省自然资源厅获悉:自2021年12月我省启动“标准地”改革以来,即根据产业导向和地块实际,推动项目加快落地。不断完善“标准地”改革工作体系,降低工业企业成本,做好《陕西省“标准地”改革工作指引》贯彻落实工作,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,不断彰显“标准地”改革成效;在条件较好的国家级开发区,
2023年,
“标准地”改革的主要任务之一是事先开展区域评价,各项改革与“标准地”改革充分衔接、评价时间长等问题,开展亩均效益评价,“标准地”与以往工业用地最主要的区别是事前定标准,协同联动,
本文转自:陕西日报
本报讯 (记者 李欣泽)2月5日,持续提高“标准地”质量,事前定标准、评价成果由区域内投资项目无偿共享使用,加快推进区域评价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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